S71远安至松滋高速公路远安至当阳段(当枝松北延线)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来源:湖北华审集团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4026

【项目概况】:S71远安至松滋高速公路远安至当阳段(当枝松北延线)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B-2026-142

2、项目名称:S71远安至松滋高速公路远安至当阳段(当枝松北延线)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7.66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47.66万元

6、采购需求:S71远安至松滋高速公路远安至当阳段(当枝松北延线)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咨询服务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交成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1)现场领取:潜在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获取磋商文件。

(2)网上领取:潜在供应商将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48603410@qq.com,邮件主题备注供应商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邮件发送后,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联系代理机构方天涯(0717-6775732)确认邮件接收情况并完成信息登记。核验无误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因潜在供应商发送资料不完整、信息填写错误、未及时确认登记情况等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获取采购文件或产生其他后果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完成信息登记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本项目磋商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未密封或逾期送达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6年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磋商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并加盖公章),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40号

联系方式:18561954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方式:0717-6775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天涯

电话:0717-677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