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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评协的要求,湖北华审评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公司员工学习资产评估法(草案),并把此作为工作重点之一,采取分散学习,集中讨论的形式开展活动并撰写了修改建议。
资产评估法是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项目。十届全国人大以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有关方面也多次呼吁,要求尽快制定和出台资产评估法。2006年6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了资产评估法起草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考察学习、专题讨论等工作,提出了资产评估法草案初稿。在之后的四年多时间里,起草组又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对草案反复认真修改,形成了现在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草案包括总则、注册评估师、评估机构、评估委托与报告使用、行政监管、自律组织、法律责任和附则共8章59条。
为了更好领会草案精神,评估公司总经理秦强前后两次组织大家集中学习资产评估法,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明确了法律责任主体,即注册评估师、评估机构、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及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于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大意义。讨论中,大家结合自己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资产评估法(草案)并积极讨论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华审评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