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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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就三水厂一期工程滤池石英砂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HSZB-2017-2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三水厂一期工程滤池石英砂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5万元。
四、采购内容: 540吨颗粒粒径为0.8-1.2mm的石英砂滤料(天然海砂)。
五、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购货物的相关服务活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CJ∕T43-2005,提供省级及以上具备法定检测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检测报告。
(2)所投产品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在该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以下资格资料(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进行资格后审: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注:若提供了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一的证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5)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2017年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由授权单位代缴到个人的发票或收据;由授权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所在单位(即授权单位)缴费的证明原件,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法人参与询价则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2017年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注册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则不需要提供纳税凭证;
(8)所投产品省级及以上具备法定检测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9)所投产品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七、询价通知书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17年 5 月 3 日起至2017年 5 月 5 日止(工作时间);
2、发放地点:报价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金安阳光大厦21楼109-108)购买询价通知书;
3、文件售价:每本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8 日上午9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报价文件及电子报价文件光盘递交至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楼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夷兴大道22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报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报价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17年 5 月 8 日上午9 时 30 分;
2、评审地点: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楼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夷兴大道223号)
十、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华审官网(http://www.hbhscpa.com.cn)
十一、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涛 联系电话:13886659574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夷兴大道2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红玲 联系电话:15571710281
联系地址:宜昌市珍珠路109-107号(金安阳光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