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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环卫处购买电动三轮保洁车项目

发布时间:2017-09-12浏览次数:2766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字体:

根据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拟就夷陵区环卫处购买电动三轮保洁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HSZB-2017-56

二、采购项目名称:夷陵区环卫处购买电动三轮保洁车项目

招标内容:电动三轮保洁车28辆。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经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若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供应商应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谈判供应商行政公章),由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时复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资料。谈判供应商在该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以下资格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后审: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2017年6-8月份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由授权单位代缴到个人的发票或收据原件;由授权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所在单位(即授权单位)缴费的证明,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法人参与投标则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近两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2017年6-8月份中任一个月供应商的纳税凭证原件,注册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则不需要提供纳税凭证;

   8)供应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9)供应商应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谈判供应商行政公章),由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时复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 9   12 日起至2017年  9    14  (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谈判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区沿江大道特162号21 楼)购买谈判文件;

3、文件售价:每本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9  15 上午9:30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区七里岗路16号)。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  9   15 上午9:30时;

2、谈判地点:宜昌市夷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区七里岗路16号)。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章国     

联系电话:18572350100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七里岗路16号

2、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红玲   

联系电话:15571710281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区沿江大道特162号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