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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沈家店路、沈白路、江临路路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1718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字体: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沈家店路、沈白路、江临路路灯采购,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5250号、宜发改审批【2015392号、宜发改审批【20153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宜昌市沈家店路、沈白路、江临路道路沿线双挑型路灯和中杆灯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的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开始交货,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4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是路灯照明生产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成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路灯采购;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放时间:20200525日至2020060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文件发售地点:投标人凭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179时30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052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湖北华审公司官网》、《宜昌城建项目官网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邓媛  

    联系方式:15571744858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路 95 号建苑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6775732